這週起,進入了基督徒所謂的受難週,為的是要紀念耶穌為我們的罪所受種種懲罰

想想看,除了親人外,我們還會願意為了誰去頂罪受罰?

想想看,是甚麼樣的力量,能讓一個人願意為了陷害他的人們犧牲自己的生命並再次接納他們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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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穌之所以獻上自己為祭,乃因人一再的犯罪,使得人與上帝的關係遭破壞。為了恢復上帝與人的關係,耶穌願意捨棄自己的性命

忍受極端的痛苦,被釘死在十架上,後成為人與神之間的中保。因著耶穌的死,普世教會無不在此時一起思念耶穌為人類罪惡所

受的苦難。

從聖經上的記載,我們知道耶穌由六天前受眾人擁戴高呼風光的進入耶路撒冷,而後被門徒猶大出賣,然後就入獄遭受一連串痛苦的折磨

與羞辱,在六天後,耶穌為世人的罪被釘死在十架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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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人會覺得自己一生行得正,坐得直,不偷不拐不搶不騙,何罪之有?哪需有個人那麼雞婆為我們釘在十架上,又不是我們拜託他的

或許我們並沒有違反人的法律所訂定的任何一條,於法律上我們或許可稱為無罪之人。

但耶穌為我們承擔的罪是指我們人的原罪:像是貪婪、淫慾、嫉妒、怠惰、憤怒與驕傲等,因為照神的標準,我們個個都是戴罪之人,

哪有資格談死後的盼望。

但因著神的愛,使得原本是戴罪之人的我們,有了一個重新受主接納的契機。神差他的愛子耶穌來到我們當中,為我們犧牲

使我們在主裡重新成為一個新造的人,得以重新與神建立合宜的關係,能夠自稱為神的子民。

想想看,我們曾何時做了什麼讓主高興的事?我們憑甚麼獲得如此大的恩典?難道主想由我們身上圖甚麼好處?

都不是,神並不需我們為他做甚麼事,他才願意給我們他的恩賜,只因他愛我們,所以願意把這豐盛的恩典賜給我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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幾年前有部電影『受難記』,裡頭的內容描述是耶穌在拿撒勒最後12個小時的故事,有許多人認為這部電影的內容太過於血腥暴力,

但若不是藉著影片,你我能想像當初耶穌所承受的痛嗎?

要傳達耶穌的痛正是導演在影片中所要表達的,而要如何去體會神的恩典,就在於我們自己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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